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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领导最重视、社会最关注、民众最敏感、反响最强烈”的一项工作,要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必须克服以下“四种倾向”:
第一,不要在事后、在灾后、在总结教训时才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而平时都没有紧迫感和责任感。我们一些同志,往往是出了事以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意识到当初应该好好抓、使点劲、给点力;也往往是在痛定思痛的时候,才真正明白“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深刻道理。
第二,不要把工作不力的原因都归结于情况特殊性,而消极无为,逃避自己的责任。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倾向,一谈起安全生产工作,就谈企业数量多,产业“低小散”,谈基层基础薄弱,历史欠帐多。当然这些情况都客观存在,但是情况类似的地方,为什么有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很好得抓上去?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功夫下得还不够,有效办法还不多,工作落实还不到位。
第三,不要以为现在没有出事就万事大吉,而心存侥幸、得过且过。与上一种认识相关联的一种想法是:出不出事故不是看工作,而是看运气。有的地方工作基础不好,但一直“平安”无事,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要特别强调,保一方平安,靠运气是不行的,要靠我们扎实的工作。即使有些事情有偶然性,但如果我们工作是到位的,发生意外造成的损失相对也会较小;如果工作不到位,一有意外可能就是大问题。偶然性的背后都是有必然性的。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不懈地把基础工作做好,不折不扣地把各类隐患整治好,确保“长治久安”。
第四,不要看到了问题、隐患,却碍于情面下不了手。现在安全生产很多工作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一定程度上是和“人情”问题有关的。有些场所、企业存在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得不到及时整治?就是因为有“人情”的干扰,导致一些同志态度不坚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讲法制、讲原则,绝不能讲情面,讲关系。今天的手软,可能就会酿成明天的悲剧。因此,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安全监督重大原则问题上绝不能折中含糊,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一定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抓实管严,树立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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