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对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行署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3月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署和西乌珠穆沁旗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锡林郭勒盟“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付建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约谈指出,“2•23”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且发生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惨痛。 约谈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挖细究问题根源。要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立即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及斜坡道运输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复产复工抽查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复产复工行为。要全面系统排查辖区重大安全风险,盯住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设施,逐一落实管控措施。 约谈强调,国务院安委办已向全国通报“2•23”事故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内蒙古自治区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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