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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烟台3月11日讯 (记者 卢伟霞 实习生 王嵩浩 通讯员 吴清旭) 3月5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的民警巡逻至辖区荣乌高速144K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后方也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此时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呼啸而过很是危险。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原来司机将座椅放倒正在呼呼大睡,民警敲了几次车窗,司机都没有反应,最后司机终于在睡梦中醒来。经了解,原来是由于连续长时间驾车未休息,再加上天气温暖,车内空气不流通导致困意来袭,索性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打算休息一阵再出发。随后,民警首先对其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烟台高速交警挺醒您:当前季节气温回暖,长时间、长距离驾驶容易犯困,司机朋友们切勿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车流量很大,这一次幸好被交警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此外,高速公路不能随意停车,如需休息请将车辆就近驶入服务区或就近驶离高速后再找地方休息,切勿停在应急车内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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