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赵张山

环评资质刚刚取消,安评改革又掀波澜,我们将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企业不需要环评了吗?
发表于 2019-3-28 0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评师准备怎么样搞???
发表于 2019-4-1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评资质刚刚取消 安评改革又掀波澜 我们将何去何从? - 北极星环保网  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190316/969283.shtml

看不到图片的,看这里
发表于 2019-4-19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的尴尬情况是由于所处的位置造成的,主要是两点:
1、国家基本上只给了注安师的职和责,却赋予其很少实质的权力。

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和本人注册证书;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以上权利除第三条外,基本是在空谈,但第三点由于劳资关系,能做到的几乎不可能;第六点也是瞎扯,找谁申诉,这事情谁理你啊?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维护国家、集体、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以上每一条的义务都是需要实打实干,都是要负责任的,光第一和第二条已经够受了

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明摆着是为企业背黑锅的事情啊,谁愿意干?这是尴尬的地方。

2、现实的劳资关系,就像安评一样,你收得老板的钱就要听他的,让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能怎么办?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吗?估计这样做了以后,不会再有企业聘请你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5 15: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