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烟楼梯间设置要求: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规定(见封闭楼梯间知识点1)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防烟设施。 2.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m²;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m²。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²;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²。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7.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上下层应错位或断开布置。 8.内部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二、防烟楼梯间: (一)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二)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三)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四)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五)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六)设有电影院、礼堂;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医院、旅馆;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的人防工程,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七)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放眼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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