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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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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困惑,今天看到应急管理部发出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管理办法”里面谈到,“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附件1); (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安全评价师在职业资格里面是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不是准入类,不应该强制配备,李克强总理说过,凡不是准入类的都不能和就业创业挂钩。怎么还强制配备?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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