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防火分区分隔 防火分区划分的目的是采取防火措施控制火灾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水平方向: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分隔水幕等分隔。 垂直方向(竖向防火分区):主要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做分隔构件。 每个楼层可根据面积要求划分成多个防火分区,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一般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所有建筑物的地下室,在垂直方向尽量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考点二】中庭防火分隔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建规》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建规》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1)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 (3)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4)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 (5)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考点三】建筑幕墙防火分隔 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符合《建规》第6.2.5条规定的防火措施,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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