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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8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外执勤时,一辆鲁BBS71*牌照的轻型厢式小货车从高速上驶来,民警遂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吴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
吴某靠边停车后只是出示了驾驶证,自称行驶证忘记随身携带了。执勤民警便将其带至执法站内作进一步的核查。结果登录公安网系统核查后发现该车辆所悬挂的车牌非此机动车所有。在民警的一番追问下,驾驶员吴某只好承认真实车号牌实为鲁B52T5*,并从裤兜内掏出行驶证件交予民警查验。
经了解,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和违章处罚,驾驶员吴某将从路边捡来的一副车牌挂在了自己的车上,多次蒙混过关,没想到这次在驶离收费站时被高速交警当场识破。
由于驾驶员吴某非法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车辆,车牌予以收缴!刘海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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