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是高层民用建筑特有的消防设施。普通电梯在火灾时往往因为切断电源而停止使用,而消防队员若靠攀登楼梯进行扑救,会因体力不足和运送器材困难而贻误战机,影响扑救火灾及抢救伤员。因此,高层建筑必须设置消防电梯,以便消防队员在火灾时能迅速到
达起火层进行扑救工作,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我国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以及高度32米以上的二类高层建筑,其主体楼层为1500平方米内时应设1台消防电梯,1500~4500平方米内应设2台,超过则设3台,且宜分别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设置。 当建筑起火后,全部电梯须召回首层,若火灾发生在首层则停于较近层,待人员撤离后即锁上停止使用,而消防电梯则由消防队员操纵投入灭火救援的战斗。消防队员揿动控制按钮,或将专用钥匙插入切换开关(通常均设于首层电梯门旁),消防电梯亦能回到首层供消防
队使用。平时为充分发挥其潜力,消防电梯可兼作服务电梯之用。 消防电梯在安装使用和养护管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为了防止烟火侵入井道及轿厢之中,消防电梯必须设前室保护。同时,前室既是消防队开展灭火战斗的基地,又是被救护的伤残者暂时避难地。因此,前室兼有保护、基地及
避难等三重作用。为利于上述功能的实现,消防电梯的前室不得挪作它用或堆放杂物。 2.消防电梯轿厢大小应能容纳一副担架和数名人员,故承载能力不宜小于1500千克,轿厢尺长不宜小于1.5米×2.0米。完善的轿厢内还配有通讯联系、操作控制等多种设施,其内部装修须为不燃或难燃材料。此外,还应配备事故电源及紧急照明灯具。平时对上述这
些设施要妥善保护,防止丢失损坏,以免影响使用。 3.消防电梯的井道和机房应单独设置,其本身墙体以及与相邻普通电梯井、机房之间的隔墙均应为防火墙,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井道底部应有排水措施,以免消防用水
大量流入井底后影响正常运行。为了排除某种情况下窜入井道的烟热,其顶部应设通风孔洞。此外,井道内还绝不允许敷设其他用途的电缆,以及使用可燃围护材料及涂料等。 4.专用的操纵按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装置,它设在首层电梯门边。要经常检查,时刻处于灵敏有效的状态。此外,通向消防电梯的走道要方便直捷,保持畅通无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