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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匿名举报,有一男子在高速路上用脚驾驶车辆,并且拍了视频发到朋友圈……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男子躺在座椅上,双手闲置,却将一只脚搭在方向盘上掌握方向。
随后还他将录制的视频发到了微信朋友圈,称自己在“车技表演”、“霸气十足”,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收集完证据后,民警通过调查很快找到视频中的“主角”吕某某。据了解,吕某某是盘州市某租车行的老板,为了给自己的租车行打广告,提升知名度,便想出此等歪招来吸引眼球。
吕某某的行为成功地引起了盘州交警的注意,这下他果真“出名”了。11月27日,吕某某被传唤到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经过调查,吕某某于9月19日和10月21日从盘州市前往云南曲靖市和马龙县图中,录制了两段危险驾驶的行为。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以吕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云南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昆曲大队对吕某某处以罚款450元,驾驶证计6分的处罚。
经过公安部门的处罚和民警的批评教育以后,吕某某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且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当场删除朋友圈视频,并表示会发朋友圈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后再也不会做出违反交通法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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