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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安全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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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砂轮机应遵守“公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检查工具、仪器是否合格可靠。

4.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点,不准用手触摸。

5.检修前,应首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再工作。

6.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要有保护接地,并应良好。

7.电器设备、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8.检修动力干线和变配电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检修用移动照明灯,其电压一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场所应使用12伏安全灯。

10.单相、三相刀闸严禁带负荷操作,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皮线,一律以黑线作为接地保护线。

11.使用电动机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2.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13.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4.检修结束时,及时清理工具和仪器,并检验无误后,方可移交使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4-1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力设施要维修,规程要谨守。
发表于 2011-4-1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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