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294|回复: 0

李文亮是否遭医院孤立报复?调查组回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3-2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市公安局3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进行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英雄的武汉人民团结一心、顾全大局、顽强斗争,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广大公安民警将继续与全市人民一起,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克时艰,坚决夺取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1.国家监委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答:2月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作全面调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的根本政治立场,体现了坚决查清事实真相的鲜明态度。调查组把客观准确还原事实真相,不遮遮掩掩、不袒护包庇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据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开展调查工作。围绕群众反映涉及李文亮医生谈话训诫、患病救治、善后抚恤等情况,分别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宣传、卫健、公安、网信等部门有关人员面对面谈话、电话访谈,赴医院与负责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深入了解细节,调取病历档案,还调取工作材料240余份,查清基本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6 18: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