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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不是牛肉膏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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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工商局针对媒体报道的牛肉膏报道作出回应,称此类的食品添加剂是属于调味品性质,只要生产和使用证照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放心使用,只要国家还没禁止使用,它的存在就算是合法。(4月19日《信息时报》)“证照齐全,符合国家规定,消费者就可放心使用。”这就是来自工商部门的说辞,读罢,不得不令人感叹这背后到底是什么逻辑!难不成,食品或添加剂的安全标准就是“法无禁止即安全”?如此辩解之词,早有前科——瑞典研究机构提醒:少量砷也会增加患癌风险。但中国疾病中心立马否认,称雀巢咖啡符合“国标”,是安全的。这些急匆匆的辩解,一方面逻辑上站不住脚;另一方面,如此迅速回应难免让人怀疑有公关之嫌。
    就现实而言,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就安全更是一出黑色幽默。君不见,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含瘦肉精的火腿肠……哪一个不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又有哪一家不是证件齐全的?更诡异的还在于,去年化学火锅事件发生后,针对琳琅满目的食品添加剂,江苏省质监局的工作人员直接坦率地表示,食品添加剂种类太多,他们也无法告知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如此逼仄的现实下,我们怎能相信“国家规定”就是食品安全标准?就此案而言,“国家规定”不是牛肉膏的挡箭牌。在监管沦为“打酱油”或忙着创收的情况下,在“国家规定”屡屡跟不上国际步伐之时,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氛围下……前一句“证件齐全”,后一句“符合国家规定”,这申明,尽管看上去力度不错,但在如今的氛围内,我们咋可能平息对牛肉膏安全性的质疑?又怎可能放心吃?
    毕竟,早有丑闻曝光,所谓的“证件齐全”,其实是可以用来买的;而所谓的“安全标准”,一方面极有可能是落后国际标准很远的,另一方面这也不可能是神仙制定的,准确无疑。那这样的申明与表态,也就没有了任何实际价值,我们不可能因为这就对牛肉膏的安全性放心。
    事实上,从牛肉膏引发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的问题,可以说,食品也好,添加剂也罢,他们的安全标准不是“国家规定”,而是公众健康,且这还是唯一的“安全标准”。至于如何去界定这个范围,怎么去获取这个数据,这是相关部门当前最急需攻克的难题,只有以公众健康为标准的“国家规定”,才能成为添加剂或食品的安全后盾。    □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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