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两类: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置依据;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2019年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目录共计139项职业资格,包括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明年底前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0年7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包括安全评价师)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所谓准入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通俗来讲就是必须要求持证上岗,证书是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没有证书也就没有从业资格。
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过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如一些大的国企、央企)依据相关要求,对劳动者(不少是工人)技能水平进行认定的行为,是一种与职业资格评价并行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经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和认定后,在企业内晋升、获取荣誉以及工资上兑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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