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汇川区法院法官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时,被执行人坚称自己没有钱,但法官却发现,他家圈里有不少羊。就在法官清点羊群时,被执行人找来了部分执行款。
2019 年元宵节前,家住遵义市汇川区毛石镇大梨村的夏某,在乘坐邻居翁某驾驶的面包车前往毛石途中发生事故,导致夏某受伤住院,共计花费 48000 余元,还留下十级伤残。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翁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住院期间,翁某与保险公司垫付了夏某医疗费共计 48744.18 元,其中 21000 元由翁某垫付。
因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夏某只得起诉到汇川区法院。经法院终审判决,翁某共计需支付 11 万余元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翁某只有一辆二手面包车,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在电话沟通中,翁某也拒不到法院配合。
7 月 15 日,法官偶然得知:翁某家养有不少羊,法官决定前往其家中执行。此时,翁某仍不肯配合,法官打算将其羊群、猪、牛变卖,以支付夏某的赔偿款。
经清点,翁某家中除了圈养的羊 50 只外,还有牛 2 头、大猪 6 头、小猪仔若干。眼见法官动真,翁某慌了,通过家人筹得 25000 元,并现场支付给了夏某。
在收到 25000 元的赔偿后,夏某表示,其实大家都是邻居,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发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希望的事情,现在自己的身体已无大恙,加之被执行人家经济确实存在困难,剩余的 7 万元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