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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黑龙江大庆一女子柴某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却遭遇外卖人员入室杀害。警方提供了被害人当时情况说明,嫌疑人靳某流窜进入柴某的房内,将柴某控制住,并将其勒死。
在此之前,靳某犯下重大刑事案件3天已经作案3起杀害4人,警方已经悬赏通告,因此嫌疑人靳某就到处逃窜,逃窜至柴某房间并实施杀害。
据受害人柴某的姐姐描述,靳某有一家早餐店,柴某经常在靳某店里订餐,靳某和他的家人都给柴某送过餐。但是靳某和柴某并不认识,也没有什么纠纷,应该属于无差别作案。柴某的公司是大庆自然资源局,疫情期间需要在家办公,家属认为柴某遇害时,属于工作时间,也是正在办公,就向人社局申请柴某的死亡属工伤。但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柴某是在自己家里因其他原因遇害的,不属于工伤。经第二次与人社局沟通,对方表示需要准备好所有材料齐后,60日之内下达决定,如果最后被认证是工伤,将按程序赔偿,如果不认定是工伤,家属后续需要走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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