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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责任保险的两个问题求解答另外求一个今年技术的视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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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ackcl911 于 2020-9-11 12:51 编辑

1工伤鉴定为1-4级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是否继续承担职工的工资?
2工伤鉴定为1-4级 职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看书看到这 书上没写,找了两个机构的课 也没说

求解答

另外求好心人给个技术的视频课 置顶的链接点开已经失效了
发表于 2020-9-1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津贴就是工资,不上班哪还有其他工资呢。另外4级以上的工伤人员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发表于 2020-9-2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回下楼主,首先1-4级工伤领取伤残津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2、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也就是说领取伤残津贴的受工伤人员已经不再工作岗位,自然是没有工资的。而且伴随工资的各类补贴,如国家级新区补贴、高温、防寒、辐射等一系列补贴也不再发放。

工伤鉴定为1-4级,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可提出解除,但是注意“解除合同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不包含1-4级,但是1-4级工伤本身在享有伤残津贴的同时可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也就是说不用解除合同也可以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但是就业补助领不了。

发表于 2020-9-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
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伤残津贴每个月按本人工资的75%支付直至死亡。
跨统筹地区职工可要求一次性计发十年伤残津帖。
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以广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跨统筹地区的职工才有一次性工作医疗补助金12个月,否则无。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厂方未给职工买社保,可参考上述标准协商谈判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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