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地下室140多瓶茅台酒、收藏品不翼而飞 俩狱友搬了两天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通报破获一起地下室被盗窃案,涉案被盗物品包含140多瓶茅台酒、用于收藏的第四版人民币3套等,价值约4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马某、范某,成功串并济南5起盗窃案,共起获涉案赃物价值约50余万元。
价值40万元的酒、收藏品不翼而飞 十天后才报警
去年7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济南市民陈女士来济南市玉函路派出所报警称:在7月26日下午,其弟陈先生到自家地下室拿酒时,发现存放在地下室的140余瓶茅台酒、用于收藏的第四版人民币3套(票面价值1400元)和集邮册3本突然不翼而飞,而这些东西总价值在40万元左右。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玉函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被盗现场进行勘验,提取痕迹物证,发现门锁未被损坏,确定为技术开锁。专案组民警立即加班加点展开侦查,分组走访群众、调取周边录像。经侦查,确定陈女士地下室被盗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和16日中午;嫌疑人为两名男子,分别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作案;作案时,采取技术开锁手段,一人着保安服负责望风,另一人实施盗窃。
民警起获的被盗茅台酒
2019年7月28日(离被盗时间已经过去10多天),也就是接警后第二天早晨,专案组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和侦查手段,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在济南市历下区海蔚广场附近将两名嫌疑人抓获,此时,距离接到报警的时间才过去19个小时。
经查,两名嫌疑人分别为:张某,男,28岁,济南市人,有两次盗窃前科,2017年下半年刑满释放;范某,女,32岁,济南市人,与该张已办婚礼,未登记结婚,无前科。
2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天桥区黄台南路附近将另一名同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经查:马某,男,31岁,临邑县人,有破坏通讯设施罪前科,2019年4月刑满释放,马某和同日被抓的张某二人系狱友。
办案民警同时在嫌疑人租住地查获茅台酒4瓶、用于收藏的第四版人民币3套(票面价值1400元)、集邮册3本以及其他赃物一宗,其中人民币和邮册正是报案人陈女士家被盗物品。
民警起获的被盗茅台酒
心理攻坚查出另外四起同市被盗案
嫌疑人到案后,由于两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均有前科,反侦察意识非常强,拒不供述,专案组民警轮流加班,吃住在办案中心,一方面对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从外围证据入手,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佐证。面对强有力的证据链,女性犯罪嫌疑人范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开始供述其参与销赃和转移、隐藏犯罪所得的行为。
为及时固定犯罪证据,专案组与时间赛跑,28日当天下午带范某到济阳其父母家起赃,当时范某仍有顾虑,通过说服教育,29日上午范某第二次引导专案组民警到济阳起赃,追回茅台酒合计40余瓶(含报案人陈女士被盗茅台酒9瓶,失主有标记)。
民警起获的被盗茅台酒
2019年7月29日,办案民警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送押至看守所。据范某供述,曾在2019年7月22日在济南市区、济阳区和临沂市销赃茅台酒100余瓶,五粮液1箱,已确认连某龙、连某营(二人兄弟,40岁左右,河南省焦作人)等3名收赃人员身份。
同年8月1日,办案民警带队赶赴临沂,在刑警大队机动中队的协助下抓捕连某,起获赃物茅台酒100余瓶,五粮液20余瓶。其他收赃嫌疑人员已实施网上布控。
同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马某被依法批准逮捕,成功串并5起被盗案件,其中市中区3起,历下区2起,共起获赃物茅台酒、五粮液及其他白酒200余瓶,收藏版人民币、集邮册若干,挽回群众损失50余万元。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吴汉阳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