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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送员交通肇事致人八级伤残 闪送公司首次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赔偿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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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记者 薛丽)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闪送配送员李某某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八级伤残。判决结果显示,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系闪送运营主体公司,下称“同城公司”)被判连带责任,需赔偿28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5日,闪送员李某某驾驶摩托车沿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某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闪送员李某某负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某认为李某某系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致原告受伤,遂向闪送平台索赔29万元。

闪送辩称,公司与配送员李某某之间是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所应当具备的法律特征,而适用关于居间合同的规范进行调整。

一审法院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并未采纳闪送公司观点。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某为同城公司闪送员,系在完成同城公司工作职责过程中造成的本次事故,同城公司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8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闪送涉及交通肇事相关案件累计达到40起,这是闪送首次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在今年7月公布的一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闪送方面曾以未被法院判处过承担连带责任为由进行辩护:“类似案件的生效判决及劳动仲裁均认定闪送员与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不应就闪送员自身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兴起,涉及配送/外卖平台和配送员、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司机之间的诉讼纠纷激增。关于平台和个人之间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众说纷纭,由此衍生的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责任分担问题成为争议焦点,而根据各地法院判例,各地法院在此问题上并无统一意见,对平台责任认定结果各不相同。

在针对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一审判决后,闪送方面表示,目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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