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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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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有考试大纲呀?分享一下吧,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2011年的教材有没有变化呀?谢谢指点!
发表于 2011-4-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好像还没有真实的大纲。
发表于 2011-4-26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情况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2008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考试大纲2011版。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考试大纲的编写方式有所改变。将考试大纲2008版考查考生了解、熟悉、掌握相关知识的编写方式,改变为考查考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判断、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能力的编写方式。

二、考试大纲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概述”标题修改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内容;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分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内容;安全生产部门规章部分删除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内容,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内容;删除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部分,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主要标准的有关内容调整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之中。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科目。整体结构由11个部分调整为19个部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进行了合并或重组;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内容,在“重大危险源管理”部分,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内容;删除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事故应急救援”标题修改为“应急管理”,“事故预警机制”有关内容调整至“应急管理”部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标题修改为“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技术》科目。将“机械电气安全技术”分为“机械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技术”两部分,并将“安全人机工程”并入“机械安全技术”部分,删除了“安全人机工程”中机械的安全特性及故障诊断技术、机械的可靠性与维修性等内容;在“交通运输安全”部分,增加了对航空安全的要求。

(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案例分析内容扩展为5个方面: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案例分析;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安全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方管理案例分析;③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评价案例分析;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准备与响应、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案例分析;⑤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案例分析。

有关考试大纲2011版征订发行事宜可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发表于 2011-4-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这大纲啊??老大些,确认下喃,我今年考的
发表于 2011-4-27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安排,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3至4日进行。为做好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印发)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1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五、各地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当地报考有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情况汇总表(附件1),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传真:010-64463146)。

附件:1.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4号)(略)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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