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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货车司机被罚后自杀,仍有诸多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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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04月08日 16:38:3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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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之“仪”,不该引发生命不堪承受之“罚”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号(ID:xhmrdxwx)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易艳刚、杨绍功

河北一货车司机疑因“导航行驶记录仪”掉线,被超限检查站查扣车辆、罚款2000元后服药自杀。他在遗书中称,希望用自己的死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目前,当地已展开调查。

一张2000元罚单、一次意外的扣车,成了压垮这位司机的“最后一根稻草”。有网民认为当事人“太冲动”,这种指责太冷漠了。须知,这个生前存款仅剩6000元的司机,妻子没有工作,3个孩子最小的11岁,还要赡养70多岁的老母亲,2000元怎能不是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

人民至上,人命关天。这位司机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把对当事人“冲动”的反思放一放吧,最该反思的是:为何基层执法如此僵硬?处罚的尺度拿捏是否得当?

虽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行驶记录仪“掉线”有相关规定,但2000元处罚是否适当?“掉线”是因为记录仪质量问题、司机故意关闭,还是因为网络信号不好?“掉线”是否会发出警报?司机行驶过程中是否能分心关注掉没掉线?死者亲属称工作人员未阻拦司机喝药也未及时施救,是否属实?多位司机称“路过事发区域经常会被罚款”,是何原因?

不可否认,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既是为了记录车辆违法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也是为了保证司机休息。它应当是行车安全的“护身仪”,但如果相关技术在应用层面尚有待完善,执法处罚尺度“自由裁量”空间太大,“一刀切”式执法,“护身仪”就会引发货车司机不堪承受的“负重罚”。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规范各种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给货车司机减负,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必要条件之一。

事实上,类似的争议不限于行驶记录仪“掉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称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有的“电子警察”设置不合理,平均每天抓拍“违章行为”1359起。希望河北那位货车司机的悲剧,因为僵硬执法、罚款执法引发的争议,真正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切实反思、检视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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