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387|回复: 0

江西婺源7岁男童放学时被同村人接走后溺亡 家长欲起诉校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婺源7岁男童放学时被同村人接走后溺亡 家长欲起诉校方

2021年07月19日 21:30:07
来源:澎湃新闻




661人参与30评论




“为什么未经过家长允许,就同意让别人接走我的孩子?”7月14日,江西婺源沱川乡居民李晓清(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6月30日中午,她不满8岁的孩子余乐乐(化名)在学校被同村人接走后,不幸落水溺亡。

余乐乐(化名)溺水时书包里的遗物。受访者供图李晓清称,家人并不熟悉接走余乐乐的人,学校为何要同意孩子被人接走呢?事发至今,已有半月有余,他们计划近期向当地法院起诉沱川学校。

针对此事,7月19日,当天接走余乐乐的男子余某华告诉澎湃新闻,他跟余乐乐是同村人,对余乐乐的爷爷关系“熟悉一些,和李晓清陌生点”。

余某华说当天他一共接走了四个小孩,他曾问过余乐乐“跟我回不回去,他说跟我回去,我就一道接走了。”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吴细和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家长目前已经开始走法律程序,一切都等法院来定。

涉事学校校长回应称,暂不方便透露太多,一切交给法院。

余乐乐出事时的小水沟连着河,当天路面全是水,最深时淹到房子一米多。受访者供图

7岁男童被人接走后溺亡,遗体三天后发现

李晓清告诉澎湃新闻,余乐乐还有三个月不到就要满8岁,在校成绩不错,性格“不太爱说话,喜欢篮球、跳绳和看书”。由于李晓清和丈夫平时在上海打工,余乐乐在家里由爷爷奶奶照顾。

李晓清回忆,6月30日孩子出事的当天,班级组织了期末考试。李晓清提供的名为“沱川学校二年级家长群”微信聊天截图显示,6月30日当天早晨,微信名为“班主任江某媛”的用户在班级群里通知家长,“今天天气会不太好,请家长要随时注意天气情况,如下大雨一定要挤出时间来学校接送孩子。”

6月30日上午10时17分,“班主任江某媛”再次在班级群里发布紧急通知称,“南方路路况出现塌方,不排除其它高速施工路段发生塌方,请班主任在考完试后一定要强调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通知家长一定要来接学生回家!”

警方的出警经过。受访者供图李晓清说,当天婺源沱川天降大雨,家中也进水了。为了确保孩子和老人安全,考试结束后,6月30日11时51分,她在班级群里回复班主任称,希望让余乐乐先在学校等着,等情况好转后,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去接。

微信聊天截图显示,6月30日14时19分,“班主任江某媛”在班级群同时艾特余乐乐妈妈和另一位“余某昊妈妈”,通知称“余乐乐和余某昊被他们的叔叔带走了,我问了两个孩子,他们都说认识的”。

李晓清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班主任没有和她核实过这个人的身份,就擅自做主让“这位叔叔”接走了孩子。“孩子没有什么所谓的叔叔,我们也从没委托过任何人接送孩子。”

李晓清回忆,6月30日15时许,她接到余乐乐爷爷的电话称,“小孩没了,被水冲走了。”李晓清说,“当时我愣住了,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李晓清称,在邻居的帮助下,当天下午他们向婺源县公安局沱川派出所报警。

李晓清提供的婺源县公安局沱川派出所《出警经过》内容显示,6月30日15时0分,该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6月30日14时40分许,在婺源县沱川乡河东村燕山路口的河边,有一名小学生被洪水冲走。接警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搜救和调查。

7月3日6时30分许,河西村民在距离出事地点600米左右三溪口位置发现一具尸体,经家属辨认溺水者系余乐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9 05: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