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位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说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可领4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这到底是真是假?是人人都有份吗? 这句话确实不假,但只有以下3类人的遗属可以享受40个月工资的抚恤金:
第一类,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国家机关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2011年国家发布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第二类,病故的国家机关单位退休人员。 病故的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的待遇低于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第三类,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2008年人社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因公牺牲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金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退休费的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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