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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 这四项户籍业务今起“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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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11月26日 14:18:12
来源:爱济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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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老师儿,这四项户籍业务今起“全省通办”!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2021年11月26起,正式启动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
  居民身份证首领
  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可到全省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身份证的补办、换领已经实现全省通办,这次推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为在济省内其他地市户籍特别是中小学生提供了极大便利,他们可以在济南任一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必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前几日,家住济南的鹿女士反映,孩子因为户口在外地,疫情期间不方便外出,所以没法回老家办身份证,特别着急。了解到情况后,我们及时给她回复,安抚不要着急,等到新举措推行,民警会及时与她联系。11月23日,在“山东公安”官宣之后,接听到民警的电话鹿女士又惊喜又高兴,一方面高兴终于可以不用折腾回老家办证了,另一方面也感谢民警还记得她这件小事,她立刻预约11月26日进行拍照办证,成为四项“全省通办”新举措推行后享受举措福利的济南“第一人”。
在此也提醒大家,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免费的。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山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全省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受户籍地派出所和受理地派出所限制。
注意,这里是“双不受限”,新举措取消了对户籍地派出所的限制,也取消了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受理区域的限制,申办人如果在A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证后,可到就近的B派出所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切实为急需使用身份证的群众提供了便利。
户籍类证明出具
户籍类证明出具的内容包括要求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户口迁移情况、户籍信息和其他户籍事项证明的,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和曾经在省内登记过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全省任一个派出所申请办理。
派出所能够通过查询直接获取的,可以现场出具;不能直接获取的,受理地派出所依托系统登记申请内容,户籍地派出所会接收到待办事项并负责建档备查,待调查结束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向受理地派出所进行反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新生儿落户
 申请人可到全省任一个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对新生儿母(父)亲的户口登记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地按照要求收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材料,进行受理、采集信息。户籍地派出所会负责建档备查,3个工作日内核验无误后,为新生儿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对需要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按照“缴旧寄新”方式直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通过代取、寄递等方式办理。得知新举措后,老家在聊城的谢先生让家里人把相关材料寄到了济南,11月26日,宝宝顺利落户,也收到了户籍民警满满的祝福。
回应新期待,催生新作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济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也将按照工作部署,积极推行新举措,加强窗口民警、辅警的业务培训,提升质效,优化服务,同时也将新举措通过更多渠道向群众进行宣传介绍,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礼包”,送到每一个需要的群众身边,做实事,办好事,打造“办事有效率,服务有质量”的济南户政队伍。(爱济南 记者:赵雪松 通讯员:邱子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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