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阜新市一名男子无视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另一名男子协助其隐瞒行程。经查,大货车司机马某贪图高额利润,在疫情期间前往大连送货,隐瞒行程信息,刻意逃避隔离,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给阜新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隐患。该车车主程某在明知司机马某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送货的情况下,提供虚假证言。二人行为触犯了法律,马某被立即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阜新海州警方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在其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执行。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严防域外疫情输入风险,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辽宁阜新市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政策,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作为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县区作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