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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收2张环保罚单!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无视监管部门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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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连收2张环保罚单!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无视监管部门警告

2021年12月18日 18:47:06
来源:凤凰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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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岛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多层次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然而,仍有部分企业“顶风作案”,不顾国家政策,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近日,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因涉嫌有未覆盖料堆及混凝土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两个违法违规事实,一日内收到两张来自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的罚单,合计罚款总额超15万元。

齐鲁财研社第155期

撰文/十一月

审校/西蒙

涉嫌环境污染罪 无视环保部门警告

11月1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内生产车间东侧有料堆未覆盖,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做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并于当日进行立案处理。

来源:摄图网

对于环保部门的处罚,该公司仍置之不理。11月12日,高新区的执法人员再次发现,公司涉嫌将混凝土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于厂区外东北侧空地,性质恶劣。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行为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12月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21250元及1312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如果个人或企业对废弃物乱排乱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轻则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追究法律责任,重则犯下污染环境罪判以有期徒刑。

多家企业污染严重 环保部门立案调查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数量和危害大幅减少,但依然稳中有忧、稳中有险。

近日,山东省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出炉,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渗坑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其中,青岛有两家企业在列。

来源:摄图网

3月2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某村附近堆放有大量不明白色物体。因举报地点不够具体,执法人员马上使用无人机开展飞检巡查、全域航拍;同步开展陆域巡查、现场取证。

经查证,现场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为石灰渣,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系当事人李某某自2021年1月30日起擅自倾倒并露天堆放于此地暂存。堆放地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月24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和城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清洗检修工序产生的酸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内两根雨水管道排入厂外东侧的河沟内。

经对两处管道厂外排放点位取样监测,外排废水pH值分别为5.6、4.55,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二级标准中规定pH值为6-9的排放标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面对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的问题,国家早有定调,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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