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其常去钓鱼的湖对岸蹲守了整整一夜……雪野湖畔,他刚坐上钓鱼台,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将其控制……”
上述所展现的,正是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副厅长于松岩被留置的情景。今年8月,因受贿5208万余元,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
于松岩 资料图
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山东持续加大公安系统腐败惩治力度》,详细披露了于松岩案的始末。
于松岩,1964年7月生,山东沂水人,长期在省公安厅工作,曾任刑侦总队政委(副厅级)、出入境管理总队政委,2011年12月起担任德州市公安局局长,后出任副市长。2018年11月改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文章援引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王伟军的话称,2017年1月以来,纪委陆续收到省委巡视组转来和群众举报的于松岩问题线索,包括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生活奢靡、以权谋私等。
山东省纪委、省委巡视组多次组织对于松岩函询、谈话,但后者自认为行事隐蔽,对组织的关心挽救置若罔闻,仍然肆无忌惮,甚至被留置前一个月仍在收受礼金。
提起留置于松岩时的情景,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年波记忆犹新:“为确保顺利留置,我们提前了解掌握于松岩行踪,在其常去钓鱼的湖对岸蹲守了整整一夜。”
2020年9月12日上午11点,济南近郊的雪野湖畔,于松岩刚坐上钓鱼台,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将其控制。这名酷爱钓鱼的“渔乐大叔”终于被“收了网”。
同年9月1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于松岩被查。今年2月对其开除党籍、公职。通报称,于松岩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图享乐,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松岩受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所发文章披露,2005年,于松岩任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后“大权独揽”,完全是自己说了算。比如,2006年全省公安干警服装生产任务下达后,他将计划外价值500万元的订单任务分配给商人许某,收受60万元“答谢费”。
此外,于松岩在德州市任公安局局长期间,经常假借省公安厅有重要工作,脱离德州市委市政府的管理。同时,将一把手权力渗透到德州公安系统各个领域,大搞权钱交易,收受下属钱物。
今年5月,于松岩案在泰安中院开庭,8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百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此人自2002年开始,至2020年,为16个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借机收受5208.598544万元。
“通过组织的教育帮助,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悔恨交加,深感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人。剖析心路历程,分析蜕变原因,既与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有相似之处,也有自己独有的因素……”当前,于松岩的忏悔录被编入山东省干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材料,在省公安厅机关20余名省管干部、厅直各单位250余名班子成员间传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