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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5月9日《新京报》报道,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该办近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
不出意料的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一出,满耳皆是质疑之声。所列的理由无非有二:一是食品安全拖延成顽疾,非重典整饬不可,而道德伦理云云毕竟“柔”得很,这是典型的“杀牛用鸡刀”;二是这一纲要很有推卸职能部门责任的嫌疑,因为整肃食品市场环境,主要还是公权作为,即便人人会背食品安全知识ABC,但行动上如同“边贪腐边倡廉”的官吏一样,宣传教育又能有多大的社会意义?
逻辑上说,以上担忧或者质疑显然不无道理。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早已蕴蓄众多民怨的当下——譬如在添加剂事件触目惊心之后,重庆市工商局8日在公安机关和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支持配合下,在包茂高速巴南收费站对贩运活鸡鸭来渝的经营户进行检查,查获一起活鸡销售中添加矿物质案,现场查获涉嫌灌注重晶石粉的活鸡近千只……在言语无法表达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纠结与愤懑的时候,我们既希望法律等刚性规则兜底食品市场的秩序,更希望有一种震慑力能从内心深处令食品问题作奸犯科者胆战心惊。
俗话说,恶向胆边生”。食品安全问题,“本质是不择手段逐利的恶行。这一行为与社会价值断裂、主流信仰危机不无干系。食品安全的个案,看起来都是法律问题,于是我们不断立法“打补丁”,但新的犯罪行为又不断升级换代。表面看,法律是最可信赖的制度;但现实又一次次告诫我们:如果缺乏对制度的信仰,一切所谓完备的法律都可能成为绕指柔——而一个社会对于法律等规则的捍卫与坚守,绝不是靠倾家荡产的罚单等吓唬出来的。 契诃夫说,信仰是精神的劳动,动物是没有信仰的;只有高尚的组织体,才能达到信仰。食品安全此起彼伏,印证的是行业野蛮与逐利兽性,而这,决不只是食品领域一家的“感冒”。我们对安全的信仰、我们对市场交易的信仰、我们对人性与良善的信仰、我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信仰……在食品安全问题与环境生态问题等背后,早已千疮百孔。
道德伦理是最不靠谱的,道德伦理有时又是最靠谱的。在一个连法律都说不上话的游戏里,惟一能拯救层层乱象的,也只有不甚可靠的道德;又或者,如果我们连道德伦理都不要了,还能指望什么完成社会内心的自我救赎。
有一点是肯定的,与食品安全谈伦理永不为迟。但是,怎么谈、谈什么,需要公权与法律秉持一种悲悯的情怀与严峻的姿态。 □邓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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