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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地水果店曾销售涉疫火龙果 购买者请立即停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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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2地水果店曾销售涉疫火龙果 购买者请立即停止食用!

2022年01月13日 13:47:02
来源:凤凰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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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东平县

泰安市东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月12日发布公告:2022年1月11日,东平县疾控中心接到淄博市及泰安市岱岳区协查函,有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流入东平。此次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由青岛黄岛入境,在南京检出阳性,同批次货物流入淄博后再流入东平县。经排查东平县共3家水果店曾销售过涉疫火龙果,分别为家乐福水果超市(东平街道步行街西头路南)、林家鲜果超市(东平街道清河上城店)、儒原超市(梯门店)。

目前淄博市和岱岳区涉疫火龙果的相关人员和环境标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东平县3家水果店的相关人员和环境标本均为阴性。东平县非冷链专班对涉疫火龙果经营单位内外环境进行了消杀处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管控。

请1月3日至今,曾在上述3家水果店购买过涉疫火龙果的人员,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接(或自驾车)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济宁市鱼台县

1月12日,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非冷链防疫小组接到济宁市市场监管局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有关信息的风险提示函,有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流入鱼台县。此次涉疫越南进口火龙果由青岛黄岛入境,在南京检出阳性,同批次货物流入淄博,由淄博销往济宁市,再流入鱼台县。

经排查鱼台县共涉及5家商店曾进货涉疫火龙果,分别为:鱼台县联友超市锦绣华城店、鱼台县联友超市孝贤居店、鱼台县联友超市外贸店、鱼台县城陈龙水果店、鱼台水果市场王浩店。

请1月3日至今,曾在上述5家商店购买过涉疫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接(或自驾车)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鱼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非冷链小组:0537-332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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