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市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本次全市临时交通管制时间为:3月18日0时起,实施全时段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管制区域:滨州市全域。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等滨州出入口进行管制。
管制车辆包括:除执行任务的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助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的其他车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出入滨州市。
《通告》指出,对有运送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紧急特殊需求的车辆,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允许通行,提供周到服务,做好相关记录。穿行滨州辖区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通行,不得违规驻留,违者依法严肃查处。
《通告》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大家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出门、不聚集、不随意走动,携手并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