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判决,引发关注。#父亲开车误将儿子撞死遭保险拒赔# 据了解,当时父亲杜某驾车意外撞死了儿子小杜,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以侵权人和受害人是近亲属为由拒绝赔偿,称合同有约定,对保险人家庭成员或者驾驶员家庭成员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于是,杨某妻子就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都属于无效。 最终,法院判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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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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