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奸犯,抽刀还是递套?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副教授受邀在南师大做了一场名为“性与人际交往”的讲座,讲座中,彭教授抛出多个前卫的性学观点,如高校应设立一个接吻专用地、允许同性婚姻,能挽救四亿人幸福、恋爱的次数最好“事不过三”等,数次挑战传统性观念底线。而他的“遭遇性侵犯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这一观点,更是当堂激起男生的强烈反驳,双方展开激烈的“唇舌之战”。(5月12日扬子晚报)
随着社会对性话题耐受度的提升,以及此前无数性学专家们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观点做铺垫,彭副教授抛出的一系列“重磅炸弹”,并没有引起相应的关注。因为他的这些说法中,要说“非主流”,非不过某性学专家所称的“集体淫乱是个人的自由”;要说惊悚,惊不到“贞操是最好的嫁妆”;要说冲击价值观底线,冲不过“换偶是人的基本权利”;要说凶猛度,猛不过“裸体海滩合法化”。以上这些充斥于媒体的各种性学专家的言论,除了大大提升了他们的知名度和咨询费之外,也顺便提升了国民对性话题的承受力,这使得彭副教授抛出的连珠炮,爆炸烈度大大消解。
但是,民众的修为,还没有达到泰山崩于前也不改色的境界,他们对彭副教授关于“遭遇性侵犯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这一观点,还是没有能力和悟性完全接受下来,于是,坊间和网络上,对此的反弹不绝于耳,网民们,甚至发挥他们特有的起名天赋,将“递套专家”这个雅号送给了他,以表态度。
其实,遭遇强奸女性做何选择这个问题,网络和新闻中常有人提及,“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也成为某美女作家沽名和卖书的炒作话题,网上,关于“妻子上夜班,给她包里放刀还是放套”之类的问题,也总能引起火热讨论,甚至激烈辩论。而“主动递套”则更是这个话题的延续——它为什么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激烈争吵呢?这是因为这个话题本身,就具备强烈的可吵性。
彭副教授及一些性学专家从他们的职业角度来分析女性面对强奸时的态度,认为在强奸发生时,主动戴套,可以降低受病毒或怀孕的侵害。如果据此生发下去,那么,如果主动配合强奸犯,是否在获得安全的前提下,还能得到点意外的快感?如果据此,再往下“理性”地思考下去,是否还可以考虑让受强奸的妇女再收点钱,以把“损失”降低到更小的程度。如果这一切成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将再没有强奸犯,他们都成了嫖客,而所有被害妇女,都不再是受害妇女,而成了“失足女”,这样的结果,是何其荒唐和悲凉的?
性学专家们实际上进入了一个误区,就是将自己的专业范畴的某些局域性逻辑,无限放大成整个社会的规则。似乎社会的活动,只有器官与器官的碰撞,而不再有法律、道德、良知、正义等通行的公理。就像是笑话中用门板给人医驼背的庸医,只管驼背是否医直,却不管被医者是不是还活着。性,在他们那里只是道德、人伦和法理之外的纯机械运动或化学反应,而不与人的情感、价值观和尊严相链接,这样的机械认识,是直接将人类退化成为一种器物的倒退行为。
我绝不是一个“饿死事小,失节是大”的信奉者,但我坚定地相信,在女性的尊严和性权利遭到侵犯时,她们有自由选择符合自己价值观和现场实际条件的处置方式,事实上,每一桩强奸案发生的实际情况,都使遇害者本人不可能采取完全一致的应对模式。被动受害并不可耻,抽刀反抗获救更光荣,而主动送套并配合,就已不是强奸,而是通奸了。事实上,多数女性,在这个时候,会选择勇敢地反抗,并保护到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不受侵犯,对于她们,我们究竟是该赞赏,还是像某些性学专家那样,嘲笑她们对尊严的紧守呢?
女性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不是给强奸犯递保险套,而是有勇有谋有效的抗争,而社会舆论和法律,要为他们提供充分的支持。在这一点上,邓玉娇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如果当初她面对不轨之徒,选择的不是抽刀而是递套的话,那后果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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