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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一副科级退休干部多次恶意信访,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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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滕州一副科级退休干部多次恶意信访,被拘留15日
凤凰网山东


2022年09月19日 14:49:18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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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依法对违法信访人员孔某海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孔某海,户籍地为枣庄滕州市龙泉街道办事处,退休前曾任滕州市某局副科级干部。2008年起,孔某海因其反映个人在日照购房纠纷问题开始到各级信访,2010年,经多方努力工作,个人诉求问题全部解决,并与日照某房产公司签订《终结信访协议》,但孔某海违反协议规定,自2014年起,46次到国家信访局重复恶意登记信访,且在登记时提供虚假信息,拒绝电话沟通和见面,无故滋事,以访施压。

2022年8月26日至31日期间,孔某海再次到国家信访局恶意连续登记5次,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9月5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给予孔某海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上访须依法,违法必打击,公民在信访活动中必须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信访人要通过合法渠道,运用合法手段,按照规定程序,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无理取闹,恶意登记,缠访、闹访、串访、越级上访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制止和惩处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相关部门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依法文明理性逐级反映问题。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对涉法涉诉事项,信访人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或者行政救济途径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不依法表达诉求,缠访闹访、越级走访,扰乱信访及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信访人不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走访,或者不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缠访闹访,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为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越级走访,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信访诉求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已妥善解决,法定程序终结后,信访人继续越级走访,提出超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四)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信访人拒不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对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办理终结的事项不按法定途径申请救济,而执意缠访闹访或越级走访,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五)五人以上集体信访反映共同事项,拒不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推选代表,不到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问题,不服从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在机关、单位采取吵闹、聚集等方式扰乱单位办公秩序或公共秩序,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六)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或机关、单位,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七)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及周围聚集、静坐、下跪、吵闹,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故意堵塞、阻断交通的;在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张贴、散发材料,静坐、下跪、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的;

(八)信访活动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弓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扬言自杀、自残或报复社会等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九)组织、策划、煽动、指挥他人缠访、闹访,胁迫、教唆、雇佣他人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信访为名,利用网络、微信、抖音等媒体通讯工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

(十一)为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去省进京或到其他重要地点表达诉求、滋事扰序的;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十二)以其他方式非法信访,情节严重的。

三、对于初次实施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的,行为人经批评教育明确表示悔过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经劝阻、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后,继续实施上述非法信访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曾因非法信访被处罚后仍继续在信访活动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以及指挥、串联、煽动、资助违法信访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予以严惩。

广大人民群众要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法信访活动不支持、不参与、不围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共同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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