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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系列问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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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系列问答(1)

1.什么是特种设备生产?
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包括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国家对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是为了提高特种设备本体安全质量,保证特种设备的“优生”。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主要履行以下安全义务:
一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三是取得相应的单位资质。
四是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等。


2.特种设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设计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实行两种方式:一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实行资格许可;二是对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实行鉴定。具体项目和实施机关见下表。


3.设计文件鉴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是指对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技术要求主要来自于《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等。
气瓶设计文件鉴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气瓶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R1003-2006)。气瓶设计文件鉴定的技术要求主要来自于《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
医用氧舱设计文件鉴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1999)。医用氧舱的设计应当符合《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1999)和国家现行标准。
目前,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和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正在制定中。
申请锅炉、气瓶、医用氧舱设计文件鉴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设计文件鉴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等。
  

5.如何划分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的级别?
答:A类分为A1级、A2级、A3级和A4级。其中:A1级为超高压容器和高压容器;A2级为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3级为球形储罐;A4级为非金属压力容器。C类分为C1级、C2级和C3级。C1级为铁路罐车;C2级为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3级为罐式集装箱。D类分为D1级和D2级,D1级可以设计第一类压容器,D2级可以设计第二类低、中压容器。ASD类不分级,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申请A1级、A2级、A3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D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格或具备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申请C类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罐车(罐箱)的制造资格;申请SAD类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A类设计资格。


6.如何划分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的级别?
答: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资格许可分级用所允许设计的压力管道的类别级别来表示。GA类分为GA1级和GA2级;GB类分为GB1级和GB2级;GC类分为GC1级和GC2级。
申请GA1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GA2级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申请GC1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GC2级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


7.设计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切实可行的设计管理制度;
(3)有与设计级别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
(4)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
(5)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电子邮件所需的软件和硬件;对D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80%;
(6)具有规定数量持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的设计审批人员;
(7)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或者压力管道设计经验,具有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8)在设计技术人员数量、设计技术人员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设计管理制度的种类要求等方面满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规定。


8.申请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基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阶段。
设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已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9.关于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规定有哪些?
答:设计单位在获得设计许可证后,应当参照设计资格印章格式要求刻制设计资格印章。设计资格印章的印模应报送许可实施机关备案。变更设计单位名称或者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后,设计单位应当重新刻制设计资格印章,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当在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总图上和压力管道平面布置图上加盖设计资格印章。


10.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设计文件未经鉴定即擅自用于制造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1-6-1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2-3-3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呀
发表于 2012-3-3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4-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知识了
发表于 2014-4-2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培训考试资料
发表于 2014-11-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5-9-23 1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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