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噪声达到一定强度时成为有害因素,对人体危害突出表现在对听觉器官和听力损伤上。职业性听力损伤,亦称职业性耳聋或职业性难听,属法定职业病之一。此外,生产性噪声对某些接触者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也将产生一定的损害。 生产性噪声危害的发生和程度主要决定于噪声强度、接触噪声时间、噪声的频率及频谱特性、接触者的敏感性等因素,因而要预防其危害需从以上几方面着手,主要措施如下: 1.改造声源、降低噪声。通过技术革新,把发声物体改造为不发声或发小声的物体是根本措施。 2.对噪声传播途径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具体又可分为:把高噪声机器与低噪声机器分开布置;采用消声器或用消声、吸声、隔声材料阻隔声源。 3.加强个人防护。最常用的方法是配戴耳塞、耳罩、防声帽。 4.定期进行健康监护体检,筛选出对噪声敏感者或早期听力损伤者,并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