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日照港口岸2个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日照港口岸岚山港区
岚南#12泊位和#16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3〕24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日照港口岸岚山港区岚南#12#16和北作业区#6泊位工程对外启用的请示》(日政呈﹝2022﹞34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日照港口岸岚山港区岚南#12泊位和#16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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