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符合以下内容可以免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1.建成后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包括:办公场所、食堂、宿舍、培训基地等建设及其整修(不涉及实验室等)、道路、桥梁建设及维修,绿化、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仪表自动化及通信系统改造。
2.不新增职业病危害、不改变原有职业病危害浓(强)度水平的建设项目,包括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更新相同规模或材质的设备或管线、管廊改造、电力线路更新、原址不调整生产及储存装置规模的检维修等。
3.不新增职业病危害且建成后能消除或者降低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强)度水平的建设项目,包括隐患治理、噪声设备优化、余热利用、油气回收、密闭化改造。
4.建成后仅有噪声主要危害且作业场所噪声强度低于75dB(A)的建设项目,包括地热供暖等。
5.其他项目。如房屋、已处理合格的废旧装置拆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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