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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安全鞋发放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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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vn521 于 2011-5-30 10:59 编辑

我们厂因为加工的工件比较大,有砸伤的危险,员工必须穿防砸安全鞋,关于安全鞋的发放有如下问题:
1.现有的发放制度是员工的安全鞋坏了、丢了就给换,这样就导致有些人员钻了空子,总是穿着旧鞋来向安全部来要鞋,这样就导致了每年的安全鞋费用大大的超预算;
2.我们是外企,有上层的监管,考虑按时间来发,8、9个月或者一年一双,但是如果有的人的鞋丢了或者坏了怎么办,如果不发那是不可以的,如果补发的话怎么来控制这个数量问题。

请各位给出好的意见,如果您的厂子有好的发放制度也不妨拿出来让大家分享。
谢谢!

补充:
我们厂的现有的发放制度是:旧了就给换,旧的标准是漏出鞋钢板或者开胶、破损等,基本至少是8、9个月才可以换,但是因为这个旧的标准纯靠人的主观判断,所以偏差是很大的,然后这个时间判断就更不靠谱。
发表于 2011-5-2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缩短发放时间,真的丢了的话不发不可以那就交钱呗。
发表于 2011-5-27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保发放是应该有制度的,看老兄的企业管理的不到位,首先有发放制度、标准,如果大多数人没有到标准鞋就坏了,那是标准的问题,如果是个别人的坏了,那是使用的问题,需要有解决方法,那就是自己花钱解决。呵呵,小建议
发表于 2011-5-2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一年发2次,在此期间要是有人的鞋被偷了或者坏了哪就自己交上一半(工鞋价格的一半)来领取新鞋。为了避免老是穿烂鞋要领新的鞋的话就给他们的鞋里面在出厂的时候打上编号等等措施呀,来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1-5-2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丢了自己买,必须的,坏了就用穿离职人员交上来的旧鞋,等到了规定时间再发,如果是鞋的质量问题或工种工作环境造成的,就修改发放标准,各工种的标准还是有差别的,不能一刀切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安与全

但是如果工人不交钱呢,他们也不穿,那也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是外企的在华工厂,如果要走账务的话也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
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13949717330


   以前跟领导提过定期发放的问题,但是领导给否定了,他主要就是怕那样的话“丢鞋”的人不好控制;但是如阁下所说的一年发两次的话像这种丢鞋的情况基本可以杜绝,产生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费用,全厂工人有800多人,如果一年两双的话估计就类似于让领导割肉,哈哈哈,所以这个并不是很合适。
谢谢了,欢迎提出其他建议!
发表于 2011-5-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安与全

但是如果工人不交钱呢,他们也不穿,那也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是外企的在华工厂,如果要走账务的话也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
谢谢了!

来自: 安全管理论坛(bbs.safehoo.com) 详细出处:http://bbs.safehoo.com/thread-16272-1-1.html
以上问题也是我面临的,非常头疼。。。
发表于 2011-5-3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想是这样,安全鞋是我们工人必须的,就可以发给他们,一般每年一双,我们现在规定就是不使用安全鞋不得进厂,在保安哪里就禁止了,对于旧的换新的,也是更换时要使用专门的劳保用品签收表,一年下来就可以查到换的是什么时间发的,如不到规定的更换期,可以检查是质量原因还是根本就是他们调包来换的。
发表于 2011-5-3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vn521


    不交钱可以,不穿不行!没有管理制度吗?不穿可以处罚.......必须要让他记住!!!
发表于 2011-5-3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外企要求有更换条件的量化标准(分为强制项与参考项),一般强制项为必须予以更换的条件(例:断帮、露趾、底纹高度等),参考项则多为人为判断指标;尽量多一些强制项。
更换后应配套报废销毁记录与制度,对前期遗留问题可通过定期更换款式、颜色来清理。
与供应商联络,对自愿购买的员工统一价格配送(对付“丢鞋”的员工)—这也符合外企的财务制度。
剩下就是管理制度—强制需要岗位的员工必须穿—处罚重一点,也会提高“丢鞋”员工“自购”的积极性。
发表于 2011-5-3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外企要求有更换条件的量化标准(分为强制项与参考项),一般强制项为必须予以更换的条件(例:断帮、露趾、底纹高度等),参考项则多为人为判断指标;尽量多一些强制项。
更换后应配套报废销毁记录与制度,对前期遗留问题可通过定期更换款式、颜色来清理。
与供应商联络,对自愿购买的员工统一价格配送(对付“丢鞋”的员工)—这也符合外企的财务制度。
剩下就是管理制度—强制需要岗位的员工必须穿—处罚重一点,也会提高“丢鞋”员工“自购”的积极性。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wujie93562


       如果遇到那种穿鞋确实比较费的怎么办,如果给通融了后续的就很麻烦,如果不通融员工又有砸伤的危险。最好有个可以量化并最大程度的减少可变因素的办法,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成都龙凤


        关于供应商单独价格配送丢鞋人员的办法很好,打算向领导提一下,一部分经财务由公司给,另一部分给现钱,呵呵呵,不错,谢谢了!
关于换鞋的强制项识别得进一步的量化,方便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谢谢各位了,我今天跟领导提了各位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他给否定了,说这也不好弄那也不好弄,哎,反正麻烦的又不是他,他只管签字,rt~
各位的意见很宝贵,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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