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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实名制火车票实施后迎来的第一个小长假出行高峰,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后需原价补办的规定继续受到关注和质疑。有网友认为,火车票实名制后,如果丢失,应该像飞机票一样可以补办,而不应该让旅客再支付一次票款。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12306”,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现在的规定是,实名制火车票丢失,旅客凭购票时的身份证到车站消除原购票信息,可以再购买同一天同一车次的车票,但要再支付一次票款。
记者看到,对于这项规定,许多网友在微博里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湖南的甘元春律师在他的实名微博中对铁路部门此举提出批评:“既是实名,火车票丢失补办,只应当收取补办手续的成本费用,一个位置卖两次,哪里是便民?”
记者看到,甘律师的这条微博已被转发千余次,还有数百名网友评论,“幸运的adagao”说:“既然是实名,那票的归属权就应是旅客,丢失后票的归属还是他本人,补票就应是票的成本和售票人工的成本,绝不应是票价的成本。”“上海jcjc”则质疑:“纸质票只是一个凭证而已,真正的(信息)不都该在电脑数据库里吗?”
昨日,记者还咨询了一位机票销售代理的业内人士,他介绍,电子机票现在已十分普遍,旅客购票后得到一张“电子行程单”,如果丢失,只要凭身份证件在购买机票的地方挂失,就可补办。挂失和补办不需要任何费用。他告诉记者,在过去普遍使用纸质机票时,各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对机票遗失的补办手续不尽相同,但都不会要求旅客再支付一次票款。
对于实名制车票补票还要收全款的规定,北京律师夏翔也认为不合理,他认为,铁路部门可以通过旅客登记的个人信息来办理补票,收取较少的手续费可以理解,但不该收票价全款。夏律师也表示,火车票实名制刚刚实行,存在一些问题可以理解,希望铁路部门重视公众意见,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该贴已经同步到 flashboy的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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