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推出住房保障
信息自助查询服务措施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住房保障政策精神,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服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情况,推出“济南市住房保障信息查询”自助服务,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信息查询方式
1.信息来源。本查询结果系通过济南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出具,数据来源于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查询网点及流程。我市市民可就近到全市550余处办理网点通过“济南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自助开具。在“济南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刷身份证→登录成功→房产业务→住房保障→查询并打印。
二、信息验证路径
信息查询结果应用部门可通过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验证真伪,验证路径:登录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住房保障信息查询。
三、信息查询范围
1.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济南市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市本级建设项目;历下区、长清区自建项目,济南市其他区、县建设项目不在查询范围。
2.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济南市世纪中华城、长清龙泉居、长清雅居花苑三个项目。
3.租赁住房补贴:包括济南市2019年11月1日之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平阴县、商河县不在查询范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自助查询信息时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查询,未成年家庭成员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
2.申请人应依据查询结果应用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核查,如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如提供的证件号码与济南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中记录的证件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查询的不在此查询范围内。
4.申请人应当场核实信息查询结果是否正确,如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
5.相关人员和机构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的住房保障信息,严禁将查询到的住房保障信息用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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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