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 编号: 制定日期:2011.5.30 版本:01/0 页次:1/3 |
1、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纠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控制。 3、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基建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产品配套供货、物流/运输服务、环保/卫生/绿化工程、各种商业业务接洽、参观培训等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手册,发放于相关方,并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4.2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方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3各部门负责对各自的相关方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工作内容:
5.1安全宣传、安全培训
5.1.1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手册,放至门卫处,由保安负责交于入厂的相关方进行学习、了解;
5.1.2行政安全管理员对入厂作业的相关方进行教育、培训,使其严格按照要求从事作业,确保操作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1.3各相关部门也需做好相关方现场作业的安全指导及注意事项讲解,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5.2安全管理协议签订:
5.2.1各主管部门负责与入厂作业的相关方在签订合同时增加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应遵守的安全作业要求,并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交于安全管理员备案。
5.3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5.3.1基建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 5.3.1.1基建施工承包方的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