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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是班组安全理念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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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是班组安全理念的更高要求      
近日,在某企业召开的一次安全会上,一位班长提出,将“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改为“四不伤害”,即增加“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他说:“看到他人违章作业而不去制止,就等于纵容他人犯错;明知他人身处险境却不管不问,就等于见死不救。”笔者认为,这位班长的建议很有道理。目前的“三不伤害”要求,强调更多的是职工自己管好自己、保护好自己,而没有对保护他人的要求。如果加上“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八个字,就将职工“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了,突出了团队的概念,可以增进工友之间的感情,有助于建设安全和谐的团队。
仔细分析近年来一些企业发生的事故,我们发现,职工间缺乏必要的监护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一些企业岗位设置不合理,一些重要岗位只有单人操作以外,职工缺乏保护他人的意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其实质就是提倡必要的监护,职工在生产中看到工友威胁到安全生产的操作行为,不能碍于情面不指出来、听之任之,而是要主动提醒、纠正;有经验的老职工在生产中要担当起照看年轻职工的责任,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这不是凭空给职工找麻烦,实际上,在生产中共同作业的职工很容易发现工友是否违章作业或面临危险。提醒、制止工友的违章行为,就避免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对于违章者来说,对保护自己,使自己远离事故,及时发现、制止自己违章行为的工友,应该真诚地说一声“谢谢”。此外,违章者还应停止违章行为,深挖思想根源,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确保不再违章。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完善,对职工加以引导,使“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理念扎根于职工心中,并逐步成为职工新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发表于 2011-6-2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2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2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个班长说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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