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正式纳入法律范围。
很多人都会疑惑:如果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那要安全部门有何用?
要安全部门有何用?
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其中出现最多的关键词为督促落实,而非负责落实!比如第(七)条: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谁再把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安全部门,就追究谁的责任!怎么理解?
1.重点在于全部
以前的状况是把所有安全责任都推给了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就是背锅的。现在改成谁的责任谁承担,不合理的责任不能让安全部门来背锅。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管控才行,比如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比如生产过程中强制违章指挥,谁失责追谁责。
2.安全部门的责任并没有被全部免除,法律规定了其责任,该担责还是要担责!
比如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协调各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定期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这是法定职责。但如果把整改的责任也全部推给安全部门,那么肯定追其他部门的责任。 安全部门的到底管什么? “十六字”总结: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教育、培训、建议、咨询。
一、监督、检查 这针对的是我们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 二、督促、指导 这针对的是我们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三、教育、培训 这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的重要方式。 四、建议、咨询
这是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对领导和上司应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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