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 (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修改意见的函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培训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7月6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高泉,陈志纯;联系电话:010-64463082,64463146〈带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安全资格考试认证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
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