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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大会上的讲话 区长
杨柔彦 (2011年2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区安委会、区消防安委员会和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单位的负责人,说明这次会议非常重要,非常紧迫。刚才,魏茂坤同志对我区1-2月份的安全生产和节后两起火灾情况以及“2.13”火灾事故现场会后各单位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通报,苏国同志传达了市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大会会议精神,郑开康同志对全区近期消防工作作了部署,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雄光同志就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讲得都很好很透彻,我完全赞同。通过这些情况通报,我相信大家对于霞山区目前面临的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了较深的认识,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深入贯彻市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分析我区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排查隐患,落实措施,全面深入地开展我区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春节过后,我区连续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坏的火灾事故,尤其是2月13日凌晨4时52分,解放东路19号临时成衣档摊火灾,过火面积达1000平方米,100多家摊档化为灰烬,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是教训十分深刻。我区当日上午九时也立即召集区经贸、安监、工商、建设、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领导和10个街道办事处主任以及全区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事故现场会,传达了阮日生市长等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通报了火灾扑救情况,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要求各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立即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现场会刚刚结束,2月15日上午10时,位于海滨公园内的新画舫酒家有限公司因拆卸旧设备过程中风焊使用不当,再次导致一起火灾事故。今天这个会议,不但是一次整治行动的动员会,更是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警醒大会。希望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在座的私企负责人、管理者认真吸取“2.13”和“2.15”两起火灾事故的教训,按照市里的部署,结合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切实抓好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保持清醒,增强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任务,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可以懈怠疏忽的资本!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区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并不乐观,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特别是“2·13”解放东路19号临时成衣摊档及“2.15” 海滨公园内新画舫酒家有限公司火灾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省。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还存在模糊认识,部分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消防教育也存在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现象,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二是个别企业尤其是一些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谋划和发展;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存在一些漏洞,隐患排查出来了,但督促整改的效果不好;四是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的“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我区“十二五”规划当中的重要一环。各街道、各部门和辖区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要求,站在构建“幸福霞山”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务必使整治行动收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认真自觉做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全力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扎实深入开展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企业要按照区下发的《霞山区重大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和各自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专项整治为主线,集中力量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火灾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 (一)全面彻查火灾隐患。在排查摸底阶段和整治阶段,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力量,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开展大规模拉网式检查,辖区企业要自觉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到位。一是突出重点。要对居民区、公共娱乐场所及市场、厂房、仓库、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安全通道堵塞的,要立即整改;对市场、商场、工厂、商店和娱乐场所等达不到消防条件及各种厂房改变用途作为仓库的,实行法人责任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三合一”、“多合一”厂房等屡禁不绝的重大隐患,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大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力度,通过领导挂牌督办等形式督促落实,确保尽快整改完毕,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全面整治占用消防通道,督促物业单位要做好居民住宅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对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坚决予以拆除。二是拉网排查。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力量,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单位和区域逐一进行拉网式的大排查,排查工作要深入现场,要细,要实,绝不能“盲人摸象、走马观花”,一定要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上报区重大隐患整治办公室和霞山区消防大队,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跟踪整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消防部门,在排查过程中要充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政府权威性,对查到的火灾隐患,不论涉及什么企业,一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违章建筑,尤其是可能产生火灾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一定要当场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和个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重大火灾隐患可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四是严格执法。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故意盗窃破坏公共消防设施、阻挠消防执法等不法行为,执法部门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因消防管理措施不落实或整改火灾隐患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处。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不仅要坚决完成一百天的突击检查任务,在督查阶段和总结巩固阶段,各街道、各部门、辖区各企业还要制定长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不仅要整改,还要注重建设,加强检查督促,从严日常管理,严格要求,坚决克服“突击战”和“一阵风”思想,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区监察局会同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办公室和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切实负起督察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各街道及各行各业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格道路交通违章查处。道路运输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做好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交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舆论支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抓好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要以市区、城乡结合部及主要路口等重点区域为重点,加强对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超载载人或搭货、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其中重点整治违章超载、无证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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