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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中对装卸场地的人员等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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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作业。用吊车装卸货物时,机动车驶员和随车人员应离开车辆。
装载成件货物时.应靠紧稳固。对能移动的货物,应用支杆、垫板或挡板固定。高出车厢栏板的货物,应使用索捆绑牢固。
机动车装卸时的停车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多辆机动车同时进行装卸时,沿纵向前后车的间距不应小于2m,沿横向两车拦板的间距不小于1.5m。
(2)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 0.5m。
(3)靠近火车直接倒装时,距铁路车辆应不小于0.5m。
(4)与货垛的间距不小于lm,与滚动货物的间距应不于2m。
装卸时,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装卸场地和堆场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物料堆垛的间距不得小于lm,并设置安全标志。
物料应按其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堆放。成箱、成捆等规则形状的物料,应码成稳固的堆垛,其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得大于5m,人工装卸时不得大于2m。散装物料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
发表于 2014-11-1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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