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治理资质,需要满足的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地质灾害----甲级 一、技术人员要求(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退休人员不超过总人数10% 地灾勘察设计、地灾施工:总人数不少于50人,中、高级不少于25人,高级不少于10人。(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 2、地灾监理:总人数不少于30人,中、高级不少于15人,高级不少于5人。 业绩要求 1、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 2、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 3、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三十万元。 (业绩证明:1、地灾勘察: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2、地灾施工、地灾监理项目合同、验收报告) 地质灾害---乙级 技术人员要求(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退休人员不超过总人数10% 地灾勘察设计、地灾工程监理:总人数不少于10人,高级不少于3人。 地灾工程施工:总人数不少于20人,高级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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