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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河南女法官遇害:绝不容忍“法袍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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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评河南女法官遇害:绝不容忍“法袍染血”!潮新闻

2024年08月12日 20: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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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河南漯河郾城区法院官微截图

8月12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通报称,8月7日傍晚,该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通报还称,嫌疑人因不满判决行凶报复,被抓时畏罪服毒,送医后无生命危险。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电视剧《底线》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靳东饰演的法官方远再三拒绝了一个远房亲戚走后门的要求,然后在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他被这位远房亲戚给捅了一刀,好在没有危及生命。有人说,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2021年1月发生的湖南高院法官遇刺事件,但这位法官却没有方远那么幸运,她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现在,我们最不想看到的事又发生了:河南这位女法官不幸遇害。生命没有第二次机会,人生无法重启。每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一个信仰法治以文明为底色的社会,都无法容忍这种极端的暴力行径,无法容忍“法袍染血”,法官的人身安全被肆意染指和践踏。

人民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律的“卫道士”,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守护者。他们为国为民常年冲在司法一线,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容易陷入“是非窝”,成为众矢之的。越是这种情况,我们越要保护好他们。

无论什么理由,任何伤害法官的行为,既刺痛了法官的权益与尊严,也是对法律秩序的藐视,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只会让正义蒙羞,法治受辱。如果有委屈、有纠纷和有诉求,完全可以在道德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渠道,用理性与文明的方式去解决,为什么一定要走极端呢?这种暴力挑衅,其亦如同侵蚀社会肌理、蚕食法治根基的毒瘤,可能给社会留下的“后遗症”,不容小觑。倘若司法人员缺乏安全感,何以安心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恐怕都无从谈起。

关于法官的权益保护,法律的红线早就划在那里。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法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之后,等待这位犯罪嫌疑人的,一定是法律的从严从重从快制裁,社会和民众的强烈诉求,也在于此。让老百姓从法官被害案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形成对不法之徒和不法行径的强有力震慑,让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加强职业保障,让法官群体都能处在一个有效的安全保护罩之下,可以安心工作,充分履行职权,无需担心安全问题。这都是刻不容缓的社会命题,也该是法律的承诺与追求、价值与使命。

尤其是白纸黑字写在法律条文里的那句“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当不打折扣地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并照进现实的每一个角落。此外,对于司法人员以及家属可能遇到的危险和隐患,也得有摸底排查的机制,进而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法官安全与群众安全,法官正义与群众正义,本质上都是“共同体”,互为连理,相辅相成。守护法官的“安全感”,也是在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捍卫群众正义,也是维护法官正义的前提。只有同时兼顾这两点,尊重法律、尊重法官和捍卫法治的社会氛围才能浓烈,并成为更多人的文明自觉和道德坚守,“审判不是为了报复恶,而是为了提振善”的法治理念与精神,才能深入人心,使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

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守护公义与法治,捍卫法治权威,没有“局外人”,人人都是利益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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