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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高中老师被指强吻女学生,当地教育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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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一高中老师被指强吻女学生,当地教育局回应潇湘晨报

2024年09月04日 1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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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有网友发消息称,广西河池天峨县高级中学,高中老师李某祥凌晨约女学生外出,突然搂抱,强行亲吻。此事引发关注。

该网友发布了一份天峨县公安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载明,现查明2024年8月24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酒后使用微信联系某某,二人相约见面。某某接到微信电话后,随即驾驶电动车从家中到天峨县世纪新城售楼部门前碰面后,就邀约一起到河边散步聊天……二人一起从公厕位置走路到二桥底的河边小道上,并沿着小道往天峨县四桥方向散步。两人在散步聊天期间,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突然抱着某某,并用嘴强行亲吻某某的嘴,某某反应过来后用力推开李某某并往回跑,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看见某某跑后跟在其身后,某某回到公厕旁平台后就驾驶电动车离开。

评论区里,有网友称,李某某是广西河池天峨县高级中学的老师李某祥。

9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天峨县高级中学的公开电话,无人接听。

潇湘晨报记者向天峨县教育局求证此事,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过池天峨县高级中学李某祥强制亲吻女学生一事的反映。“女学生已经年满18周岁,我们找到她,建议她如果存在事实,到公安机关报案了。”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调查,李某祥是凌晨约女学生,后来约到了比较阴暗的地方,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嫌违反师风师德,已经对他作出了停职反省的决定。同时,也将情况向纪委和公安部门进行了汇报,是否存在强行搂抱和亲吻,具体事实需要等待他们去核查。

此后,当地六排派出所(现城关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事该所有出警,因不是具体办案人员,不清楚案件情况。天峨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不清楚案情。但“作出的决定,都是经过法制审核的”。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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