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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调为3%。调整后,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由8400万人减少到2400万人。专家测算,月薪5000元的工薪者,在扣除“三险一金”后,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160元降至10.5元。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充分听取了公众意见,减税力度远远超过前几次调整。通过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这套“组合拳”,增加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可支配性收入,不但对因物价上涨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起到了补偿作用,也实现了低收入者不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的改革目标。
个税改革,为中低收入者减负开了个好头。然而,从总体上看,普通百姓收入偏少、增长较慢,身上的负担仍然很重。要改变这一现状,仅靠减税是不够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在“减负”和“增收”两方面都下足功夫。
城镇职工的社保缴费,是工薪阶层的一个沉重负担。目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三险一金”,都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占到了个人工资收入的23%。如果加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个人要缴纳的钱还会更多。虽然社保为百姓以后的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却加重眼下的负担。手头不宽裕,过起日子来自然紧巴巴。
这些年,在社会财富蛋糕的切分中,居民收入所占的份额是减少的,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也低于GDP的增速。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 3096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只有1730元。
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低,从这次个税调整中也能看得出来。个税起征点调到35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就锐减到2400万人,整个工薪阶层只剩下7.7%的人缴纳个税,说明绝大多数工薪者的收入远远没到“起征点”。这也就不难理解,起征点调整缘何成为争议最多的焦点。因为,依目前工资水平,个税起征点确实有点高;但换一个角度看,不一定是起征点高,而是普通百姓的工资水平太低了。
因此,进一步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的负担,还需要公共财政有更多的担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让人们兜里的“活钱”再多些。在“减负”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直接增加百姓收入。大家的钱包鼓了,消费才更有底气,生活水平才能明显改善和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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